已明確!2022年安全部門做什么?誰再把責任全部推給安全部門,就追究誰的責任!
2022年,誰再把安全責任全部推給安全部門,就追究誰的責任!
應急管理部官方消息:去年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宋元明介紹,
這次修改安全生產法將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三個必須”原則寫入法律,
進一步明確了各方面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較完善的責任體系。
這“三個必須”的原則,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考察中石化黃島經濟開發區
輸油管線泄漏引發爆燃事故現場時首先提出的。
第一,明確了部門安全監管職責。“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明確了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部門在各自的
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明確了新興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
原則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督管理部門,
防止部門之間因為相互推責而形成的安全監管盲區。
第三,明確企業的決策層和管理層的安全管理職責。
企業里除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職都要根據你分管的業務
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一定的職責,負一定的責任。
抓生產的同時必須兼顧安全,同時抓好安全,否則出了事故以后,管生產的是要負責任的。
比如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對分管領域的安全要負責任。
下屬企業里面,安全管理團隊配備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導致的事故
這個副職是要負責任的。比如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
如果下屬企業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是要承擔責任的。
當然,職能部門之間也要相互配合協作,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規定,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信息共享、資源共用,
這樣才能依法加強安全監管工作,讓部門之間既責任清晰,又齊抓共管,形成監管的合力。
新《安全生產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發布,9月1日生效。
新安法的發布標志著:“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時代來臨,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門的事!
新《安全生產法》將第四條修改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將第十九條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修改為“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新《安全生產法》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劃分更加明確,增加“三個必須”原則: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讓我們再看看以往的案例:簡直令人驚詫!
安全科長因對新員工安全培訓不到位被追責!
2020年3月3日11時10分左右,山東臨沂福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德化工)
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60萬元。
2020年3月3日7時55分左右,福德化工車間主任張義明未按照
法律法規規定填寫動火作業票證并經公司批準,就安排張學智和肖云亮對罐區北側
4個儲罐進行加裝銘牌支架焊接作業。11時09分41秒,事故儲罐發生爆炸,
致罐體整體飛起數米后落至防火堤東南角,并起火燃燒,
事故導致張學智當場死亡,肖云亮重傷。
企業復工前將配套的罐區內生產設施恢復正常,管道內殘余的八碳烯
與罐內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企業違章指揮,福德化工電焊工張學智
入廠時間短,在不熟悉工作環境的情況下,對事故儲罐進行加裝化學品銘牌
支架焊接作業時,違章作業,持續焊接導致事故儲罐罐壁局部高溫,
引起罐內爆炸性混合氣體發生爆炸,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牛xx,福德化工安全科長,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
對新入廠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被追刑責。
案例二:2019年10月31日16時05分許,江蘇常熟市支塘鎮工業園區江蘇凱隆鋁業
有限公司熔鑄車間在鋁棒鑄造過程中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
直接經濟損失約 817.1萬元。近期,蘇州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
直接原因:
在澆鑄過程中,工人為加快鑄造進度擅自調快鑄造底座下降速度、
錯誤操作調小了結晶器冷卻水流量,結晶器中的鋁液尚未結晶就被拉出,
導致鋁棒拉漏,鋁液大量泄漏至冷卻水井中,冷卻水瞬間汽化,體積急劇膨脹產生爆炸。
江蘇凱隆鋁業有限公司安全員,負責凱隆公司安全生產具體管理工作。
周培軍疏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組織、參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
完善,疏于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三:2019年8月28日9時25分,位于鄭州市管城區二里崗辦事處未來路
與鳳凰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中博集團一施工工地,
在塔吊頂升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直接經濟損失451萬元。近日事故調查報告發布。
王xx,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承包公司中原分公司中博項目安全員,
因項目B地塊南院的安全員請假、8月26至28日王海濤被臨時由北院調至南院負責現場安全管理。
8月28日,在塔吊頂升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中不認真、不細致,
未及時發現、阻止勝富勞務公司木工進入頂升作業控制范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2019年9月30日,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
經管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其執行遽捕
(鄭公二里(治)捕字〔2019〕10174號),羈押于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案例四:2019年3月7日上午10時53分許,江蘇神華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華公司)發生一起爆炸事故,
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部分設備損壞和房屋倒塌,直接經濟損失約842萬元。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神華公司合成二線為了提高原料利用效率,
在沒有進行論證和風險評估的情況下,利用現有的谷氨酰胺生產線上的不銹鋼濃縮罐,
并參照谷氨酰胺生產過程的濃縮工藝對阿昔莫司合成母液進行濃縮,
濃縮崗位當班操作人員濃縮阿昔莫司合成母液過程中,濃縮時間過長,
使罐內物料(包括阿昔莫司、阿昔莫司合成原料5-甲基吡嗪-2-羧酸和雙氧水等)
溫度、濃度升高,產生激烈化學反應,引發爆炸。
吳德寧,中共黨員,神華公司專職安全員,沒有及時發現本單位未如實記錄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沒有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日常檢查不到位,
未及時發現職工未按照批準的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對該起事故負有責任。
建議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規對其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以上四起是典型的因為不到位被追責的安全管理人員,只要出了事故,
“不到位、不及時”等描述總能給安全管理人員定個罪,難逃背鍋的結局。
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將改變這一現狀。
再看看現在的案例
無人傷亡!分管設備副總、生產技術部經理、設備部經理等4人被追刑責。
2021年7月16日,從寧波市應急管理局獲悉,
曾引發廣泛關注的寧波“5·6”爆燃事故調查報告已于今日公布。
調查組建議4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人員,分別是:
靳首相,科元公司分管設備副總經理。其安全生產責任履職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章斌,科元公司總經理助理兼生產技術部經理。
在明知無苯塔系統開停工方案的情況下,對未經安全條件確認就投入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沒有制止;
在事故調查期間,參與偽造《ER26201/ER26202管束更換停工方案》。
其安全生產責任履職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建議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陶惺,科元公司設備部經理。其安全生產責任履職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崔金昌,科元公司設備檢修隊維修班組長。其安全生產責任履職不到位,
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員僅行政處罰:同時建議給予科元公司總經理瞿濱、科元公司設備部專職安管員劉紅軍行政處罰。
此外,相關企業和單位也被給予行政處罰或處理。
借這個條幅,我要為背鍋的安全同行們說句公道話:“拿扳手擰螺絲、拿鐵锨鋤土”的人有沒有盡到安全責任?
第一,它表明了“安全是干出來的,不是管出來的。
”只有“拿扳手擰螺絲,拿鐵锨鋤土”的那些動手干活的人真正重視安全,
提高安全技能,增強安全意識了,企業才能實現真正的安全。
安全管理人員不可能一刻不離地盯住現場作業的每個人,只靠安全管理人員檢查督促、嚴盯死守是管不好安全的。
第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在這里我把這句話改為“管專業必須管安全。”
管安全,說起來好像很簡單,就像是知道“高處作業要掛安全帶”這么簡單。
其實安全涉及生產過程的方方面面,電氣作業、機械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腳手架作業、
受限空間作業、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防火防爆、粉塵防爆、危險化學品、
建筑施工等等,一個安全員可能樣樣精通嗎?
記得有人曾說:“有骨科專家、耳鼻喉科專家,但從來沒有醫生專家。”
同樣的,有電氣專家,有機械專家,而沒有誰敢說是自己是安全專家。
所以,你是擰螺絲的,那你肯定比安全員更了解擰螺絲的安全風險;
你是搞電氣的,你肯定比安全員更知道電氣設備哪里有缺陷、有什么風險,以及采取何種措施避免。
人的不安全行為很大程度上存在不可控風險。以上面的事故為例,在澆鑄過程中,
工人為加快鑄造進度擅自調快鑄造底座下降速度、錯誤操作調小了結晶器冷卻水流量,
結晶器中的鋁液尚未結晶就被拉出,導致鋁棒拉漏,鋁液大量泄漏至冷卻水井中,
冷卻水瞬間汽化,體積急劇膨脹產生爆炸。
擅自一詞用的很有深意,什么是擅自?規程要求你不能這么做,你擅自做了。
培訓強調了不能這么做,你擅自做了。出了事故能怨誰?
從事故調查報告看追責原因為:疏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這說明只要出了事故,這個套話均能適用。安全員總免不了背鍋。
眾所周知,安全生產法明確要求相關企業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
法律的出發點原本是想讓企業有一個專業部門來統籌、培訓、監督、
協調安全生產工作,真證落實安全生產人人有責,達到事故預防的目的。
可社會和人性的復雜根本讓你措手不及。
我們的管理決策者雖然多是業務高手、談判高手或資源整合高手,
但大都未接受系統的安全生產理論培訓,也缺乏實踐。所以,總是習慣性將安全管理都當成是安全部門的事。
當我們把原本屬于全社會、全行業、全流程、全員都必須參與并為之負責的安全,
過度集中到某個部門、某個機構、某個人時,這本身就構成了一個巨大的隱患。
近些年高層出臺“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
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這些都是非常好的方針和原則。
可國人最擅長的就是扯皮,我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如果我們都管好安全了,
那還要你們干嘛?”這句話顯然足以列入世界工業文明史幼稚問題排行榜的TOP10!
成熟的國際化企業,招聘的安全人都稱之為專家(Specialist)或顧問(Consultant ),
而我們卻叫“安全員”。
很多企業推崇和學習杜邦的安全管理,可人家在1818年因為重大事故就決定
“不再讓安全部門負責安全,而是各級管理者負責安全”,200年過去了,我們竟然連皮毛都沒學到!
一直沒弄明白,安全員到底是一個職務名稱,還是一個職業名稱,還是一個行業名稱,
或者說只是一個崗位名稱或工種。因為你會發現,“安全員”似乎必須無處不在,無所不能,很難定位。
一、需要對生產非常了解,從而對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全面分析和辨識。
二、他需要對設備非常熟悉,熟知各類設備的危險部位及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三、他需要對安全法規和標準非常熟悉,以便在工作中充分應用。
四、他還必須具有一定的“分身”及“瞬移“能力,以便同時出現在所有危險性作業地點進行旁站監護。
五、政治站位必須高。所有人都可以為了錢才去拼命,安全員必須具有“拿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F的心”。
盤點安全管理人員在工作上的痛點
痛點一:安全管理人員疲于應付應對
1、企業生產作業場所多、安全風險高、安全人員配備不足、安全管理責任不清晰,安全管理人員疲于應付;
2、企業各級安全檢查頻繁,安全管理人員疲于應對;
3、各種體系泛濫,安全資料層出不窮,安全管理人員大部分時間扮演著文秘的角色。
綜上,對于那些認認真真做事的安全人來說是一種致命的“打擊”。
長此以往,踏實做事的安全人也開始人浮于事,隨之而來的是“假”“大”“空”的泛濫。
痛點二:安全管理人員沒有實權
早前企業安全人員都被認為是閑散人員,慣例是把一些老弱病殘之人放置在管理安全的位置上,
這給人產生安全人員閑散印象的根本原因;
這些人管起事來沒有力度,說話沒有份量,本身還要看領導眼色行事,
要讓他在關鍵的時候站出來為安全把關也確實是為難了他們。
綜上,一個單位一把手必需親自抓安全,把安全隊伍真正提升起來,才是根本之一。
痛點三:安全管理僅掛在嘴邊
有的人搞安全管理十分“有經驗”,別人花十分的努力去做的事情,
他只要幾分鐘就可以“做到”,這樣的人往往是不做實事的,
就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就可以在領導面前或會上,把自己表現的完美無缺。
這樣的人往往對安全管理的危害最大,他們不僅是起到掩蓋事實的作用,
還給那些認真做事的人以心靈上打擊,讓本來就難于做好的事情更加難以去做,
如果聽取匯報的領導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馬觀花,那就危險了。
綜上,領導干部到下面去檢查工作一定要深入實際,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很可取。
痛點四:安全管理人員自身素養不足
打鐵必需自身硬,別人才能對你心服口服、說話才有份量、措施才能落實、管理才能到位。
痛點五:企業安全管理無有效良方
安全管理是一門綜合性的學問,你必需對各個門類都有所了解,
而且還有自己的一技之長,必需是某門類的行家里手,這樣說起話來才不至于是空話,
辦起事來才不會落空,所采取的措施才能有效可靠;
另外,既是管理那就一定和人有關,和人有關的就得與人打交道,與人打交道是要有方式方法的,
安全管理有很大的成分是人的管理,管理不同的人就得有不同的方式方法。
痛點六: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普遍不高
很多企業的一線員工多數來自農村,昨天還在地里忙農活今天說不定就到廠里來當工人了,
從農民到工人這中間是有一個轉變的過程的,他們中的很大一部分對工廠里的規章和制度是不了解的,
對國家法律也知之甚少,工作的需要不允許他們受到更多的教育和培訓,
所以在遇到事情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感到很無助、很無奈。
如何提高他們的素質就要有一個教育培訓的過程,
但由于人員流動性大的原因多數單位不去認真的去做教育和培訓這件事,
這也就造成了個體素質提高的緩慢進程,這也是一個全民安全教育的一大問題。
痛點七:個別員工有恃無恐
我是流氓我怕誰”,這雖然是極少部分,但是影響大,“遇到這樣的人要有一定的方式方法,
既不能硬碰也不能服軟,要敢于管理、勇于管理、善于管理,遇到問題繞道走視而不見是大忌。
不光要讓他們從思想上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還得采用一定的方法讓他們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國有國法,廠有廠紀,總得要服從管理。
痛點八:安全管理沒有良好的心態
既不能編造現實,也不能低人一等,在企業就應該在其位謀其政。
安全管理不能用來以權謀私,要是把個人的私利放在了第一位那就做不好安全管理工作,
也不能打擊報復,不能因為別人違章了就借機報復別人;
管理工作不能讓人對你心服口服那么管理工作也僅僅是浮在面子上的事情。
痛點九:職能部門與安全管理認知不足
企業生產部門、設備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未深刻認識“一崗雙責”的理念,
認為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安全培訓、違章糾正等就應該是安全部門、
安全人員的事,甚至對負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不聞不問、避而遠之。
痛點十:公司領導重視安全流于表面
很多公司的領導表面重視安全,但對安全生產投入遮遮掩掩,
對安全隊伍培養和更新不聞不問,對安全工作部署走馬觀花,對安全會議形式大于內容,
對安全文件學習蜻蜓點水,對安全承諾踐行不全面,對安全違章處罰仁慈不決斷,
對安全工作落實用會議落實會議,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后仍然有恃無恐,不見棺材不落淚。
文章來源:EHS之家